2008/11/25 信息来源: 学生会
11月22日下午,北京大学第三十届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校团委221会议室召开。北大团委学生团体部部长、学生会秘书长路鹏,北京大学学生会常代会会长团全体成员以及各院、系的新一届常代表参加了会议。常代会副会长倪婧同学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前,常代会副会长纪玉锶就大会需审议表决条例的修改内容向全体常代表进行了介绍,常代表们认真阅读了手中的草案并提出了疑问和建议。随后,《〈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更换条例》经常代表全体表决,均获通过。
之后,路鹏就常代会的意义和常代表的职能做了论述性讲话。首先,路鹏对新常代表的加入以及常代会出现的新气象表示十分欣喜,并指出本次会议上的审议程序对整个学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不断贯彻坚持,真正实现“依规治会”。路鹏指出,权益工作交由常代会权益部统一负责,由常代会承担起为学生与构架桥梁的作用,为建言、为同学维权,正是学生会的代表性所在。路鹏对新一届常代表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就如何向提出议案作了详细解释。
常代会会长刘远超同学代表常代会主任会议作了发言,通过“一份工、一张嘴、一根刺”三个生动的比喻对常代表的职能作了说明,并希望在明年北京大学学生会立会90周年暨常代会立会30周年之际,常代表们能够很好地继承学生会的优良传统,并将之发扬光大。
常代会权益部代部长曹梦洋同学详细介绍了《食堂监督员制度改革意见征求稿》,包括原有食堂监督员制度存在的问题、食堂监督员制度修改方案和优势、面临的困难与发展前景。常代表们就此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改进方案。
常代表们就近期工作和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路鹏和会长团对此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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